轉知-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鼓勵老師踴躍推薦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115年1月19日前將薦報資料(推薦表一式4份、電子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莊佳儒小姐收。
三、 推薦單位之審查程序,請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非僅列為會議之報告事項),並檢附上開會議之紀錄佐證之。
四、 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45901410號函辦理。
二、 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於115年1月19日前將薦報資料(推薦表一式4份、電子光碟1份)寄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莊佳儒小姐收。
三、 推薦單位之審查程序,請經由「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提案審議通過薦送(非僅列為會議之報告事項),並檢附上開會議之紀錄佐證之。
四、 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10轉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