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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宣導】有關本縣自115年8月1日(115學年度)起生效之「南投縣縣立國民中學行政組織設置基準」及「南投縣縣立國民小學行政組織設置基準」衍生之新增處組別行政減授課鐘點費一案

發佈日期 : 2026-10-15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 依據本府115年5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50113988號函、本縣國民中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作業規定、本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和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辦理。
二、 旨案國小部分行政班級數為7至12班學校增加1處1組,國中行政班級數為4至6班增加1組、7至12班增加2組、13至18班增加2組、19班以上增加1組,合先敘明。
三、 本案衍生之新增處組別行政減授課鐘點費經費,由學校預算內人事費用支應,並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附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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