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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規宣導】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並自115年7月31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6-08-07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5年7月31日公護字第1159060127號函辦理。
二、檢送「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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