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第2條、第5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7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342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體育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3425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聯絡電話:02-8771-1536)。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聯絡電話:02-8771-1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