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市政府辦理「2021台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乙份,請各校鼓勵師生、家長及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訓育組長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9月23日府教社字第109014379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一) 競賽組別:親子組(幼兒園、國小)、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二) 競賽主題:創作參考元素包含新竹燈會主題—未來風、牛年生肖、技藝文化、環境生態、藝術風格、農業生產、科技綠能、學校發展及在地人文等發想創意。
(三) 網路報名時間:自109年10月19日(週一)至12月4日(週五)止至活動網站報名(https://2021Lantern.hccg.gov.tw),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四) 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名者於109年12月18日(週五)前均可修改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圖檔(成品)。
(五) 收件時間:110年2月17日(週三)至110年2月18日(週四)每日9時起至16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六) 收件地點:2021台灣燈會-競賽燈區,由主辦單位派員點收(詳細位置及相關動線另案公告於網站)。
三、 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2021台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2021臺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公告)
一、 依據:
(一) 交通部觀光局2021臺灣燈會專案。
(二) 新竹市政府「2021臺灣燈會在新竹」花燈競賽組工作會議決議。
二、 宗旨:
(一) 配合2021臺灣燈會,辦理全國花燈競賽,並促進全民參與及觀光事業之發展。
(二) 推展與傳承傳統藝術文化與工藝技法、融入在地素材與創造力,發揚傳統文化。
(三) 透過花燈藝術創作及展示,結合在地自然環境與人文特色,提升全民人文素養。
(四) 營造全民創造思考與創意手作的風氣,並培養全民美感藝術的鑑賞與實作能力。
三、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新竹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五、 承辦單位:培英國中、北門國小、民富國小、關東國小、新竹國小
六、 協辦單位:香山高中、虎林國中、東園國小、載熙國小
七、 競賽組別:五組
競賽組別 報名資格
親子組
(國小、幼稚園) 全國公私立國小或幼兒園親子、師生共同製作
國中組 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附設補校師生共同製作
高中職組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五專前三年師生共同製作
大專社會組 全國各大專院校及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含各級學校教師)
機關團體組 全國各機關團體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
【備註】每件作品報名人數上限為7人(含作者及指導老師) 。
1. 各競賽組別每件作品之作者最多以5人為限,指導老師以2名為限。
2. 親子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之作者得採親師生、師生或親子等組隊方式共同參與製作,其中學生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且作者不得與指導老師重複。
八、 作品類別:
(一) 傳統燈藝類:以鐵絲塑形,以內發光為主,外層以宣紙或布料包覆
等傳統素材或型式為主進行製作的花燈。
(二) 多媒材燈藝類:非以傳統素材或型式為主進行製作的花燈。
九、 競賽主題:創作參考元素包含新竹燈會主題—未來風、牛年生肖、技藝文化、環境生態、藝術風格、農業生產、科技綠能、學校發展及在地人文等發想創意。
十、 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
(一) 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各組作品單件長、寬、高(至少一項)不得小於「1.2公尺」,長、寬均不得超過「2.5公尺」,高度不超過3公尺。
(二) 花燈製作時,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布置,且作品應強調安全性
與燈座亮度,並以平放式為原則,不提供懸吊設施。
(三) 材質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為原則,作品宜採環保素材,即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材料或廢棄物,以節能減碳為原則。
(四) 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 110伏特)。
(五) 作品均須由內部發光,每組件耗電量以不超過「700W(瓦)」為原則,
每件總耗電量以「1500W(瓦)」為上限。
(六) 每件作品必須設置「2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含插頭之電線),以便插電,如整組花燈消耗電功率超過700W者,建請使用額定規格125V,15A之插頭及電源線(2.0mm平方之絞線)。如整組花燈消耗電功率低於700W者,建議使用額定規格125V,7A之插頭及電源線(0.75mm平方之絞線),以確保用電安全。
(七) 凡採用乾電池、探照燈或蠟燭為光源,或內部配線使用裸(銅)線而非
絕緣導線者,或使用或以紙質、易碎等不耐潮材質製作之作品一律不予收件。展覽期間不提供遮雨設施。
(八) 如須使用水管燈、聖誕燈串、網燈、插接器(配電用插頭及插座)及電
源線(組),建請使用有檢驗合格標識之產品,以確保品質及安全。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https://2021Lantern.hccg.gov.tw
(二) 報名時間:自109年10月19日(週一)至12月4日(週五)止至活動網站報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三) 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名者於109年12月18日(週五)前,皆可修改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圖檔(成品)。
十二、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收件時間:110年2月17日(週三)至110年2月18日(週四)每日9時起至16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二) 收件地點:2021台灣燈會-競賽燈區,由主辦單位派員點收。
(三) 佈置地點:詳細位置及相關動線另案公告於網站,並於送件時由主辦單位派員引導;佈置所需之相關材料機具由參賽者自行準備。請注意花燈重量,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四) 注意事項:請作者親自送件,並於送件當場繳交作品檢核表(由報名網站下載列印)(以A4紙直式列印乙份),並請相關單位惠予公假登記,主辦單位不另發文。
(五) 送件當場套量作品尺寸及進行組裝,供電後確認送件作品供電量是否合於規定,請參賽者於現場共同確認作品供電是否正常。
十三、 評審日期與標準
(一) 評審日期:110年2月21、22日(週日、週一)。
(二) 評審標準:分為傳統燈藝與多媒材燈藝兩類分別評分,評分以整體效果、精緻度、難易、造型、色彩、美感、創意、燈光及技巧等為評分項目。
(三)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籌組評審委員會並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十四、 獎勵
(一) 錄取名額與評分標準:
作品類別 競賽組別為親子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機關團體組共五組,各組分別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傳統燈藝類 各組分別錄取以下名額:
1. 特優:至多3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2. 優等:至多3名。(90分以上)。
3. 甲等:至多4名。(85分以上)。
4. 佳作:至多5名。(80分以上)。
多媒材燈藝類 各組分別錄取以下名額:
1. 特優:至多3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2. 優等:至多3名。(90分以上)。
3. 甲等:至多4名。(85分以上)。
4. 佳作:至多5名。(80分以上)。
(二) 獎金與敘獎
獎項 獎金 高中職以下指導老師敘獎
燈王 獎金3萬元及獎狀 記功兩次
特優 獎金1萬2000元及獎狀 記功乙次
優等 獎金6000元及獎狀 嘉獎乙次
甲等 獎金3000元及獎狀 嘉獎乙次
佳作 獎金1500元及獎狀 獎狀乙紙
(三) 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為原則,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每組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件數的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從缺。
(四) 本市所屬學校指導教師之敘獎由各校逕依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權責公布;外縣市指導教師,由主辦單位函請各所屬(縣)市政府依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五) 頒獎典禮:暫定於110年3月3日(週三),地點細節另行公告。
十五、 展覽日期與地點:
(一) 展覽時間:試營運110年2月20日至110年2月21日、110年2月26日(週五)至110年3月7日(週日),共12天。
(二) 展覽地點:2021台灣燈會-花燈競賽展覽區。
十六、 作品領回:
(一) 領回方式:請參賽者或各校派員持領件憑證(收件時發放)親至展覽場地自行拆除及運回。
(二) 領回時間:110年3月8日(週一)至110年3月9日(週二)9時至15時止,逾時未領回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異議且不負保管責任。
十七、 作者及指導老師注意事項:
(一) 曾參賽之作品或其修正部分不得參加比賽,違者不予評分;若已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
(二) 參賽作品不得超過規定之規格,否則評審酌予扣分,破損者或品質不佳者不參予展示,作者不得異議。
(三) 報名表內容若需更改或無法送件者,於109年12月25日(週五)前,以正式公文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時則不得更改,敘獎以報名清冊內容為主。
(四) 參賽作品於收件至領回(含競賽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損壞者,主辦及承辦單位將通知作者修復,如未修復,主(承)辦單位得逕行派員修復或有權決定並不予展出,且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五) 每件參賽作品須黏貼標籤,由主辦單位統一製作,於送件時領取填寫並自行黏貼。
(六) 請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 各組獲獎之獎金,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核銷方式由主辦單位依規定代繳(扣)。
(八) 所有參賽作品,主(承)辦單位有權攝影、發行專輯及光碟,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 所為參賽作品需自行留意相關法令,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商標權。
十八、 本項活動工作人員(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有功人員)於活動後,得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及「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規定」辦理敘獎。
十九、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9月23日府教社字第109014379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
(一) 競賽組別:親子組(幼兒園、國小)、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
(二) 競賽主題:創作參考元素包含新竹燈會主題—未來風、牛年生肖、技藝文化、環境生態、藝術風格、農業生產、科技綠能、學校發展及在地人文等發想創意。
(三) 網路報名時間:自109年10月19日(週一)至12月4日(週五)止至活動網站報名(https://2021Lantern.hccg.gov.tw),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四) 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名者於109年12月18日(週五)前均可修改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圖檔(成品)。
(五) 收件時間:110年2月17日(週三)至110年2月18日(週四)每日9時起至16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六) 收件地點:2021台灣燈會-競賽燈區,由主辦單位派員點收(詳細位置及相關動線另案公告於網站)。
三、 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2021台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2021臺灣燈會在新竹─全國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公告)
一、 依據:
(一) 交通部觀光局2021臺灣燈會專案。
(二) 新竹市政府「2021臺灣燈會在新竹」花燈競賽組工作會議決議。
二、 宗旨:
(一) 配合2021臺灣燈會,辦理全國花燈競賽,並促進全民參與及觀光事業之發展。
(二) 推展與傳承傳統藝術文化與工藝技法、融入在地素材與創造力,發揚傳統文化。
(三) 透過花燈藝術創作及展示,結合在地自然環境與人文特色,提升全民人文素養。
(四) 營造全民創造思考與創意手作的風氣,並培養全民美感藝術的鑑賞與實作能力。
三、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新竹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五、 承辦單位:培英國中、北門國小、民富國小、關東國小、新竹國小
六、 協辦單位:香山高中、虎林國中、東園國小、載熙國小
七、 競賽組別:五組
競賽組別 報名資格
親子組
(國小、幼稚園) 全國公私立國小或幼兒園親子、師生共同製作
國中組 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附設補校師生共同製作
高中職組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五專前三年師生共同製作
大專社會組 全國各大專院校及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含各級學校教師)
機關團體組 全國各機關團體對製作花燈有興趣之民眾共同製作
【備註】每件作品報名人數上限為7人(含作者及指導老師) 。
1. 各競賽組別每件作品之作者最多以5人為限,指導老師以2名為限。
2. 親子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之作者得採親師生、師生或親子等組隊方式共同參與製作,其中學生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且作者不得與指導老師重複。
八、 作品類別:
(一) 傳統燈藝類:以鐵絲塑形,以內發光為主,外層以宣紙或布料包覆
等傳統素材或型式為主進行製作的花燈。
(二) 多媒材燈藝類:非以傳統素材或型式為主進行製作的花燈。
九、 競賽主題:創作參考元素包含新竹燈會主題—未來風、牛年生肖、技藝文化、環境生態、藝術風格、農業生產、科技綠能、學校發展及在地人文等發想創意。
十、 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
(一) 各組參賽花燈整體規格:各組作品單件長、寬、高(至少一項)不得小於「1.2公尺」,長、寬均不得超過「2.5公尺」,高度不超過3公尺。
(二) 花燈製作時,以較完整的個體設計,俾便布置,且作品應強調安全性
與燈座亮度,並以平放式為原則,不提供懸吊設施。
(三) 材質採防水、牢固、不易破損為原則,作品宜採環保素材,即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材料或廢棄物,以節能減碳為原則。
(四) 供電方式係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 110伏特)。
(五) 作品均須由內部發光,每組件耗電量以不超過「700W(瓦)」為原則,
每件總耗電量以「1500W(瓦)」為上限。
(六) 每件作品必須設置「2公尺以上延伸性插頭」(含插頭之電線),以便插電,如整組花燈消耗電功率超過700W者,建請使用額定規格125V,15A之插頭及電源線(2.0mm平方之絞線)。如整組花燈消耗電功率低於700W者,建議使用額定規格125V,7A之插頭及電源線(0.75mm平方之絞線),以確保用電安全。
(七) 凡採用乾電池、探照燈或蠟燭為光源,或內部配線使用裸(銅)線而非
絕緣導線者,或使用或以紙質、易碎等不耐潮材質製作之作品一律不予收件。展覽期間不提供遮雨設施。
(八) 如須使用水管燈、聖誕燈串、網燈、插接器(配電用插頭及插座)及電
源線(組),建請使用有檢驗合格標識之產品,以確保品質及安全。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https://2021Lantern.hccg.gov.tw
(二) 報名時間:自109年10月19日(週一)至12月4日(週五)止至活動網站報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概不受理。
(三) 作品資訊與圖檔上傳:已報名者於109年12月18日(週五)前,皆可修改作品資料與上傳作品圖檔(成品)。
十二、 收件日期與地點
(一) 收件時間:110年2月17日(週三)至110年2月18日(週四)每日9時起至16時止,凡逾時送件或未預先報名者,不得參加競賽。
(二) 收件地點:2021台灣燈會-競賽燈區,由主辦單位派員點收。
(三) 佈置地點:詳細位置及相關動線另案公告於網站,並於送件時由主辦單位派員引導;佈置所需之相關材料機具由參賽者自行準備。請注意花燈重量,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四) 注意事項:請作者親自送件,並於送件當場繳交作品檢核表(由報名網站下載列印)(以A4紙直式列印乙份),並請相關單位惠予公假登記,主辦單位不另發文。
(五) 送件當場套量作品尺寸及進行組裝,供電後確認送件作品供電量是否合於規定,請參賽者於現場共同確認作品供電是否正常。
十三、 評審日期與標準
(一) 評審日期:110年2月21、22日(週日、週一)。
(二) 評審標準:分為傳統燈藝與多媒材燈藝兩類分別評分,評分以整體效果、精緻度、難易、造型、色彩、美感、創意、燈光及技巧等為評分項目。
(三)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籌組評審委員會並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十四、 獎勵
(一) 錄取名額與評分標準:
作品類別 競賽組別為親子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機關團體組共五組,各組分別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
傳統燈藝類 各組分別錄取以下名額:
1. 特優:至多3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2. 優等:至多3名。(90分以上)。
3. 甲等:至多4名。(85分以上)。
4. 佳作:至多5名。(80分以上)。
多媒材燈藝類 各組分別錄取以下名額:
1. 特優:至多3名(95分以上),其中含燈王1名(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
2. 優等:至多3名。(90分以上)。
3. 甲等:至多4名。(85分以上)。
4. 佳作:至多5名。(80分以上)。
(二) 獎金與敘獎
獎項 獎金 高中職以下指導老師敘獎
燈王 獎金3萬元及獎狀 記功兩次
特優 獎金1萬2000元及獎狀 記功乙次
優等 獎金6000元及獎狀 嘉獎乙次
甲等 獎金3000元及獎狀 嘉獎乙次
佳作 獎金1500元及獎狀 獎狀乙紙
(三) 各獎項錄取件數,依參賽件數比例為原則,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之,每組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件數的二分之一,未達評分標準者從缺。
(四) 本市所屬學校指導教師之敘獎由各校逕依公立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權責公布;外縣市指導教師,由主辦單位函請各所屬(縣)市政府依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五) 頒獎典禮:暫定於110年3月3日(週三),地點細節另行公告。
十五、 展覽日期與地點:
(一) 展覽時間:試營運110年2月20日至110年2月21日、110年2月26日(週五)至110年3月7日(週日),共12天。
(二) 展覽地點:2021台灣燈會-花燈競賽展覽區。
十六、 作品領回:
(一) 領回方式:請參賽者或各校派員持領件憑證(收件時發放)親至展覽場地自行拆除及運回。
(二) 領回時間:110年3月8日(週一)至110年3月9日(週二)9時至15時止,逾時未領回者,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異議且不負保管責任。
十七、 作者及指導老師注意事項:
(一) 曾參賽之作品或其修正部分不得參加比賽,違者不予評分;若已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
(二) 參賽作品不得超過規定之規格,否則評審酌予扣分,破損者或品質不佳者不參予展示,作者不得異議。
(三) 報名表內容若需更改或無法送件者,於109年12月25日(週五)前,以正式公文向主辦單位提出,逾時則不得更改,敘獎以報名清冊內容為主。
(四) 參賽作品於收件至領回(含競賽展出)期間,因不可抗拒之情事而損壞者,主辦及承辦單位將通知作者修復,如未修復,主(承)辦單位得逕行派員修復或有權決定並不予展出,且不負任何賠償之責任。
(五) 每件參賽作品須黏貼標籤,由主辦單位統一製作,於送件時領取填寫並自行黏貼。
(六) 請慎選通電材料,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 各組獲獎之獎金,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核銷方式由主辦單位依規定代繳(扣)。
(八) 所有參賽作品,主(承)辦單位有權攝影、發行專輯及光碟,參賽者不得異議。
(九) 所為參賽作品需自行留意相關法令,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商標權。
十八、 本項活動工作人員(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有功人員)於活動後,得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及「新竹市教育專業人員獎懲規定」辦理敘獎。
十九、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