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 2023-03-20 資訊群組 : 總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6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0726號函辦理。
二、 各校應定期上經濟部水利署官網(https://www.wra.gov.tw/Default.aspx)查詢發布之水情燈號,因應工作流程如下:
(一) 綠燈水情提醒:節水教育宣導,以「用則當用、省則當省」為原則。
(二) 黃燈減壓:
1、 減壓供水:離峰及特定時段降低管壓供水。
2、 停止供水:因應可能進入減量供水,預先規劃學校體育課程中有關游泳教學之調整或替代方案。
(三) 橙燈減量:訂定學校因應旱災之應變工作計畫,針對限水狀況先行評估,進行用水規劃。
1、 掌握學校用水狀況:清查學校每日基本用水量、掌握可用水源、學校現有水儲水設備及可儲備水量。
2、 完成儲水設備整備:確保儲水設備可因應停水期間所需,並完成用水安全維護管理工作(參考教育部「校園用水安全維護管理手冊」辦理)。
3、 規劃並執行各項節水措施:可參考「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抗旱專區 (內容包含供水情勢、節約用水及重要會議,並持續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辦理相關節水措施。
4、 規劃停水期間用水調度方案:訂定儲水計畫(需在停水前 1 天完成儲水)、關閉或調整用水設施之方案、儲水桶之分派調度等,並與本府相關單位保持連繫,掌握供水情況及供水點。
5、 優先預劃學校或鄰近游泳池不開放時,體育課程中有關游泳教學之調整或替代方案。
6、 教育宣導策略:加強教職員工節水措施教育訓練,並向學生家長進行宣導旱災成因、影響、節約用水知識及說明針對進入紅燈限水措施後,學校相關因應策略,如學生課程調整、膳食供應計畫、用水衛生及防疫注意事項等。
7、 每日注意水情資訊,獲知政府公告學校所在地區進入紅燈限水時,即召開進行應變小組會議,啟動應變措施,並維持校安通報管道暢通。
(四) 紅燈限水:
1、 啟動應變機制,定期召開應變小組工作會議,針對各單位應辦事項定期追蹤管考。
2、 持續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辦理各項節水措施。
3、 限水前 1 天完成儲水,並定期巡視儲水設施,若出現緊急狀況至無水可用,立即通報本府災害應變中心協調緊急供水。
4、 各次停水結束復水時,除了進行必要的環境清理外,並進行用水安全維護管理工作(參考教育部「校園用水安全維護管理手冊」辦理)。
5、 依事前確認之游泳教學替代方案,執行體育課程調整。
6、 因應紅燈限水之教育宣導策略,持續向學生及家長進行宣導說明。
7、 若出現災情則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辦理通報作業並持續追蹤通 報。
8、 針對各次停水期間學校因應狀況進行檢討,提請應變小組會議討論,視需要滾動修正工作流程。
(五) 解除限水:完成學校各項復原措施。
1、 持續辦理用水安全維護管理工作(參考教育部「校園用水安全維護管理手冊」 辦理)。
2、 各班教室及校園周遭環境清理。
3、 開放游泳池並恢復游泳教學課程。
4、 持續推動校園節水用水安全及節水教育宣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