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須知」,業經教育部體育署於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34171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發佈日期 :
2021-10-01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9月22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00034171B號函辦理。